2006年10月1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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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律年龄”古今PK
西周女子15岁可结婚 汉代嫁不出去要加征税 今日怀孕妇女无“死罪”

  前不久,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的孔子塑像前,人大一位大三的女生举行了一场不同凡响的“笄(音ji)礼”仪式,吸引了无数好奇的目光。据了解,这次活动的组织者文渊社希望借此推广汉服,传承中华文化。
  笄礼意味着一个人从此进入了成年。我们知道,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定位是不相同的。那么,古代法律对“人”是如何规定的呢?

  结婚年龄
  西周——
  男20岁 女15岁可结婚
  冠礼和笄礼源自西周古老的礼制。那时规定,男子20岁行冠礼,结发戴冠以示成年,女子15岁行笄礼,以簪结发以示成年。可见,西周时的成人礼男女是分开的。冠礼和笄礼最直接的意义便在于对男女婚龄的宣告。由于西周时期的礼和法是合为一体的,所以也可以认为男20岁、女15岁就是当时的法定婚龄。
  不过,后来冠礼和笄礼逐渐退为民间习俗,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
  汉代——
  女子满15岁不出嫁要被加倍征人头税
  后世的法律不但不再遵守周礼的规定,且普遍提倡早婚。唐太宗时曾下诏,规定男20岁、女15岁可以结婚,显然,这与周礼是相符的。可到唐开元年间,法定婚龄被减为男15岁、女13岁。宋代沿袭了唐开元之后的婚龄。元明清三代的法定婚龄则为男15岁、女13岁。不仅如此,封建统治者甚至会用法律的手段强迫老百姓早婚。如汉惠帝时就规定,满15岁还不出嫁的女子要被加倍征收人头税。

  今日——
  婚龄男子22岁女子20岁   提倡晚婚
 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子22岁、女子20岁,远较古代为晚。而且,与古代提倡早婚正好相反,我们恰恰鼓励晚婚晚育。

  对女性的保护
  古代——
  保护女子三处可见
  由于在古代社会中女子处于依附地位,不具有独立的人格,因而在法律上,女子不论多大都被看做是限制行为能力人。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,同时也一定程度地出于对弱势者保护的善意,法律对女子在刑事责任和刑罚方面给予了一系列优待。这些优待大概包括:
  1.以劳役抵刑
  西汉时曾经规定,犯了罪的女子可通过为官府从事一定期限劳役的方式,免除原本应该受到的刑罚。
  2.连坐免死
  古代“一人谋反,满门抄斩”。事实上,在因谋反等大罪引起的连坐中,成年男子虽会被一律处死,但妇女往往会被送往官府充当奴婢,虽然也很悲惨,但却得以活命。
  3.怀孕妇女免受笞杖
  古代的“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”五刑中,笞刑和杖刑是直接施加于肉体的。怀孕的妇女则可以免受这种身体刑。

  今日——
  怀孕妇女可免死刑
  在今天,由于男女在法律上地位平等,对妇女的优待措施失去了存在的必要。尽管如此,刑法对妇女的保护仍然可见,表现在对犯罪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上。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,在被刑事追诉过程的任一环节怀孕的妇女都适用此项规定。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对妇女权益的保护。